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焦元农、胡育陆、陆秋良报道:11月16日下午,通山县委组织各乡镇分管政法的党委副书记、县直33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召开法治通山建设工作推进会。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洪豪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副主任刘凌、李俊,县政协副主席许群英,县检察院检察长汪隽,县九管局副局长黄朝信出席会议。副县长、公安局长陈风光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焦元农宣读了《县委法治通山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县委法治通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2015年法治通山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关于做好法治通山建设信息报送和档案台账工作的通知》、《通山县各乡镇(九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通山县县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法治通山建设的相关文件。随后,各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当前法治通山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严格按照法治通山建设的相关文件迅速落实专班专人开展工作。
会议指出,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治国理政的重大方针,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务必加强法治学习,努力树立法治思维、规则性思维、程序性思维、建设性思维,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法治通山建设健康发展,确保取得良好规模效应。
会议要求,推进法治通山建设,关键是要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法治体系建设等三个主要方面的考核目标任务落实。各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要依据2015年法治通山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要求,对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通山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会议强调,推进法治通山建设,重在履职尽责。首先要抓好“三头”,即抓好“上头”,要透彻研究政策精神,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抓好“下头”,必须结合实际狠抓法治通山建设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抓好“人头”,要求各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其次,要真抓实干,各负其责。各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党组(党委)要有明确、详细的法治通山建设工作会议纪要,尽快完善推行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具体方案,健全完整、详实的法治通山建设档案资料。县电视台、《通山周刊》、通山政务网要开辟法治通山专栏,积极宣传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法治通山建设中的经验和作法;各乡镇要在显要位置刷写两条以上固定的法治工作宣传标语;县委政法委、县委法治办要在县城街道及进城、出城路口设立固定法治宣传牌;县委法治办、县司法局要在十二月中旬建设完善六处法治文化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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