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朱必吨)1月8日上午,通山县名都食府法定代表人陈志明从通山县食药监局分管行政审批工作副局长张勇手中接过“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通山县食药监局2016年发放的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将原来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新证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只需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将食品经营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三大主体业态;新增了签发人、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确保监管责任到人;增加了二维码,方便群众监督;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变为现在的5年。
新证实施后,原来既从事餐饮服务又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经营者,只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同时,新证将网络销售食品、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也纳入经营许可范围。
更多咸宁本地新闻,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咸宁新闻网(或搜索公众号:xnnews)
编辑:Administr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