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特约记者 陈卫民、通讯员 徐世聪报道:1日,通山县启动黄标车治理工作,明确3个月内完成352辆黄标车淘汰工作,改善县域空气质量。
据悉,黄标车是指属于国Ⅰ排放标以下的汽油车及国Ⅲ排放标准以下的柴油车,这些车辆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环保部门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该县把治理黄标车作为环境整治与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工作,制定了《通山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未来3个月内,交警、环保、交通等部门强化协作,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处“黄标车”冲禁区、驾驶报废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该县通过政策引导与区域限行并重,通过采取财政补助、宣传教育、严格管理等措施,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严格限制黄标车等高污染机动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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