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通讯员 乐琼 邹杨)近日,通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文旅、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大幕山盘龙溪、腾龙溪、太阳溪、九宫银河等企业的漂流项目进行检查。
检查组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查暗访形式,对救生衣、安全帽的标识、认证、检验报告及其他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严格检查,加大了漂流项目质量监督力度。
通过检查发现,大幕山盘龙溪公司新购进了一辆22座电动车,根据规定,需向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咸宁分院申请电动车监督检验。市场监管人员告知该企业,电动车在检验合格之前不能使用。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应急预案不全、安全员缺乏培训、安全警示标识不到位等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相关设施设备建设,加强员工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据介绍,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漂流项目隐患排查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市民、游客的人身安全。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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