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葛建伟 通讯员陈大银 陈直 黄佳文)8月28日,记者从咸安区结对扶贫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该区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立行立改,明确提出,计划到2017年全区21个贫困村每村每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80%以上被帮扶对象稳定脱贫;18981户贫困家庭5万贫困人口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得到保障和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均得到解决,从此过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
为实现这一目标,该区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机遇,把推进“三农”、建设新农村、“三万”活动等工作与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群众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对于温饱没有解决,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和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灾致贫、因学致贫及其它方面原因致贫的五保户、孤儿户、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逐一落实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分别在资金、物资上帮扶;并且增强造血功能,对有劳动能力而无致富门路,有致富门路而无投资本钱的贫困户,注意在信息、技术、项目、政策等方面帮扶。
同时,该区还重点整合扶贫资金和各方面涉农资金,并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统筹推进贫困村的通村公路、安全饮水、污水处理、农田水利、环境卫生、危房改造、电力通信、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帮扶单位按照“一村一策”原则,根据各村资源特色和生态优势,因地制宜,引导、支持村组发展蔬菜、茶叶、楠竹、速生丰产林、花卉苗木和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至2个主导产业,逐步形成“一村一品”的发展模式,使贫困村组群众尽快脱贫。
并且,该区还规定区直、镇(乡)直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到驻点贫困村调研指导1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驻村干部常驻贫困村,常访贫困户,确保一年不少于6个月在驻点村工作;平时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接受群众土特产等财物,不准接受村组宴请,不准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或帮扶单位承担的费用,不准挪用帮扶资金;严禁公款吃喝,落实村级“零招待”制度。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区社会扶贫已有123家区直单位对口帮扶了51个村、18个社区、998户贫困家庭,帮扶资金达47.04万元。该区人大组织百名人大代表为特困户送慰问金20多万元;该区政协组织百名政协委员资助贫困学生213名,资助金额达63.98万元。并且,该区还启动实施了养殖、种植、加工、运输、安居房建设等项目116个,转移安置贫困群众就业77人,已产生经济效益3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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