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程昌宗 通讯员 张恒)近日,国家禁毒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2015年度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决定》,在全国确定37家单位为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其中咸安区禁毒委员会成为全省两家示范单位之一。
据了解,近年来,咸安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紧扣“党政领导、乡镇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关怀救助”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区将在册吸毒人员中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全部纳入到社区戒毒康复范围,健全了社区戒毒工作机制,配备了心理咨询、药物治疗专兼职人员40余人,使社区戒毒康复真正有了“实战”能力。
同时,为解决戒毒人员后顾之忧,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民警与社区工作人员捆绑,建立完善和落实了定期谈话、定期尿检、定期走访的“三定”帮教制度,实时掌握吸毒人员思想动态,矫正不良心理,远离吸毒人群,增强吸毒人员的戒毒信心。同时,他们还建立了乡镇办场负责、社区依托、公安监管、民政救助、工商扶持、社工参与、医院治疗、家庭配合等多方面联动的帮扶模式,共建立安置点5个,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公益岗位安置、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安置100余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使他们尽快尽好地融入社会,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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