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新闻 > 咸安新闻

两人小法庭-咸安区人民法院高桥人民法庭的报道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7-25 00:07:00

  在咸安区东南部,大幕山北麓,有两个与通山、鄂州接壤的偏远乡镇——大幕乡、高桥镇,承担着为这两个乡镇23个自然村、55000余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的咸安区人民法院高桥人民法庭,就坐落在境内的白云山山脚下。多年来,驻守在这里的法官们,一茬接一茬,不畏山高路远,不惧清贫寂寞,在大山里巡回为村民们提供法律服务,调解民事纠纷,审理民商案件,受到了村民们的赞许,他们在大山深处展示了人民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为构建大幕、高桥两乡镇的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贡献。

  两个人的法庭默默奉献

  现年48岁的彭亚华两年前从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的任上调到高桥法庭任庭长,当年领导找他谈话打算安排他到高桥法庭任庭长时,他二话没说就满口答应了下来。彭亚华知道,高桥法庭是全院条件最差,最偏远的一个山区法庭,工作辛苦不说,对自己的生活也是一种考验。

  “别的同事能干好,我也一定能干好。”日前,记者在高桥法庭采访时,彭亚华告诉记者,高桥法庭的条件虽然艰苦一点,但只要怀着一颗平常心,耐得住寂寞,就一定要把这里的工作做好。

  由于编制紧,近几年来,高桥法庭只有两名干警驻守。和庭长彭亚华搭档的是现年40岁的书记员胡达军。今年初,由于胡达军被临时抽调到区农商行清收专班负责专案调处工作(大部分时间在专案组),高桥法庭的大部分案件审理工作就落到了彭亚华一个人身上。

  基层法庭民商事案件占大头,除了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承揽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外,涉及较多的是婚姻家庭纠纷。这类案件中既有离婚纠纷,也有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等案件。

  2015年秋的一天,辖区大幕乡大幕村村民陈某和周某因婚约财产纠纷闹到高桥法庭,彭亚华了解案情得知,订婚后因男方陈某解除了婚约,女方周某就依乡俗约定,未将陈某订婚时给予的20000余元礼金及金项链等贵重聘礼返还陈某而发生纠纷。彭亚华对该纠纷当场立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场做女方及其家人的工作,由女方周某及时退还了收受的10000元礼金和金项链等,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就这样成功调解。

  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

  高桥镇和大幕乡属于山区,境内山峦起伏,自然村落相距较远,交通不便。为方便当地群众诉讼,几年来,彭亚华带着书记员胡达军在辖区内开展巡回办案。在巡回办案中,有案办案,无案说法。

  2015年10月16日,高桥镇澄水洞村村民刘某雇请司机周某在该村埋设下水管,村民万某请周某顺带为其堆填泥土,周某在操作挖掘机时不慎将房屋走廊砖墙碰倒,将正在施工的万某某压伤,给万某某造成七级伤残。由于伤害赔偿不能协商一致,万某某将刘某和周某告上高桥法庭。接案后,彭亚华针对当前农村兴建房屋和建筑施工时缺乏安全施工意识,人员受伤事故频频发生的实际情况,决定将法庭搬到事故现场开庭。

  设在村委会门口的法庭一下子就吸引了附近村民前来旁听。在原被告双方陈述案发经过和诉求后,彭亚华对此案依法进行审理。最后,在彭亚华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意向。参加旁听的村民对这种在家门口审理案子的形式非常欢迎,纷纷表示受到了法制教育。

  电话接访及时化解纠纷

  大幕乡是咸安区在外打工人数最多的乡镇,在外打工的村民遇到劳务纠纷或者其他涉及到法律知识的疑难问题时,往往不知道如何解决。得知这一情况后,在每到年关打工村民回家过年的时候,彭亚华就将印刷好的法律服务卡到辖区各村组发放,便于他们遇到困难时及时联系自己。

  2014年春的一天晚上,正准备休息的彭亚华接到一个来电显示浙江温州的电话,接电话后才得知是大幕乡在温州打工的吴某打来的。年过五旬的吴某告诉彭亚华,自己打工的工厂老板克扣自己的工资,还经常无故加班不给加班费。彭亚华告诉吴某,厂老板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可以邀几个老乡一起向老板提出抗议,如果老板还不改,就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近三年来,彭亚华接待村民来电来访600余人次,工作时间平均每天接待1.5人次,有力化解了辖区中群众的矛盾纠纷。

  艰辛付出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誉,也赢得了上级法院领导的好评。近几年来,高桥法庭多次被咸安区法院评为先进单位,彭亚华也先后多次被咸安区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和先进个人,多次受到市、区党委政府的表彰。(记者 原子 特约记者 曹一平 通讯员 徐德强)

编辑:yangweijie

上一篇: 咸安200亩葡萄园开园迎客 预计今年产量达20万斤
下一篇: 咸安区环保局组织专班 加强汛期企业监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