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 “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在通报表彰的全国299个先进单位中,咸安区司法局向阳湖司法所榜上有名,荣获 “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单位,是咸宁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单位。
据悉,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老年法律维权工作, 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开展了“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在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中,咸安区司法局向阳湖司法所获得了此殊荣。
据了解,向阳湖镇交通便捷,107国道、京广铁路、武广高速贯穿全境。近十年的快速发展,为向阳湖镇注入了新的活动,也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向阳湖司法所全力推进司法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协调了一批涉老纠纷,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为老年人维权当好辩护人,帮助老年人寻证举证。老年人在生产、生活、住宅等方面的纠纷得到了解决,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老有所养,向阳湖司法所结合镇综治委开展了老年维权讲座,开展尊老敬老活动,以固定宣传标语、固定宣传栏、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及一些涉老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很多老年人知道了怎样维权,子女知道了侵占老人的权益、不瞻养老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老人维权的调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开展尊老爱老先进人物评比活动,提高社会正能量,敬老之风正在逐步形成。
据统计,两年来向阳湖司法所共处理涉老纠纷180起,法律援助案件78件,维护了老人的权益,同时还引导老年人自我维权,并积极为老年人维权免费提供优良服务,受到老年人的好评。(香城都市报记者 漆兵 通讯员 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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