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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基层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6-05 00:54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 吴钰、通讯员 金志兵、夏雄伟、吴柳竹报道:5月24日,咸安区官埠桥镇小泉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该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正在举行。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肩负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责……”区纪委常委董霞就如何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专题报告。

  事实上,在此次培训之前,咸安区委办就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明确指出,村(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负集体责任。村(社区)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推进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在全区推进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试点工作。

  浮山办事处银泉社区是该处按照区委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试点之一。

  “5月23日上午办事处余茜、社区李苗、罗晓燕、彭赣珍、戴细芳核查六、七网格低保户20户,其中低保户尹晓兰、黄艳未见人……”社区书记李苗的支书手册日志上,清楚地记录着她每天的工作。这些记录和工作中的文件、方案、会议记录、领导批示、宣传报道等,已开始制作台账,全部一人一档,备上级部门督导检查。

  目前,社区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已印制完成,班子成员已签字确认。在社区服务大厅,社区干部职责已通过展板展出,社区居民可根据展板内容找具体负责人办理各种事项。

  永安办事处、凤凰社区、双溪桥镇、三桥村的落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工作试点正在进行,该区将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村社区延伸。

编辑: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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