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 叶和平 通讯员 刘海生 魏尊) “真是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的老伴在医院里住了11天院,虽花了5729.99元,但我只交767元就治疗好了病,这个钱我们承担得起。”现年68岁的咸安区丁泗桥镇洪口村7组汪家26号老人汪继如对窗口工作人员说道。
11日上午,在咸安区人民医院住院部精准扶贫一站式报销窗口,记者见到了汪继如老人,他正为老伴办完出院手续,手里拿着窗口工作人员递给出来的现金,高兴不已。这是咸宁市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在咸安正式开启,万德英老人成赔付第一人。
这位有着31年党龄的老党员汪继如热泪盈眶,激动地说:“都是党的政策好,给咱贫困户出台了《咸宁市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让我们不再为因病返贫而担心,它将惠及更多的贫困人口和家庭。”
汪继如老人的老伴万德英现年68岁,因患有多年的癫痫病,家中有儿子和媳妇在外务工,一个孙子,全家仅靠几亩田地维持生活。因老伴万德英患有多年的癫痫病,长期靠药物维持,家中早已成了贫困户。
自9月25日万德英老人因发作性抽搐3小时,入住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确诊为癫痫持续状态,经过医护人员精心治疗,病情好转,于10月5日办理出院。
据该院医保中心主任余翔介绍:为了助力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医院成立了专班,并开通了医疗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医药费上,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像万德英老人,医药费用总额5729.99元,医保报销4237元,受精准扶贫政策调整,精准扶贫补充保险再报销 576.45元,因年政策内自费部份还未达到5000元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所以无大病保险报销。另外,加上医院对这些精准扶贫户还出台了相关政策,给予贫困户在其自费1492.99元的医药费上再给予10%的减免,减免149元。实际上,万德英老人只支付767元。
精准扶贫补充保险报销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和门诊治疗必须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由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给予补偿:一类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90%,目录外费用占比10%以内报销70%;二类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70%,目录外费用10%以内报销50%。补偿金额上不封顶。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目录外费用超过10%以上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50%,转外住院目录外费用超过1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目前,咸宁市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正在全市各地有序进行,将惠及全市38万贫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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