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夏咸芳 通讯员 金志权 吴秀芬)近日,咸安区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制定了咸安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办法。
该办法从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管理职责等方面明确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及管理工作。区教育局将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激发民间资本共同参与投资学前教育的热情,有效缓解当前公办幼儿园学位紧缺、“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更好推进教育扶贫,服务民生,满足普通民众对平价高质幼儿园教育的需求。
据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规定: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
该区民办幼儿园被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后,将依照有关规定区财政统筹安排奖补资金对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性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业务培训、教科研活动和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与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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