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市民没有社保卡可先持身份证就医
咸宁新闻网讯 近期,缴了医保费但未领卡人员结算问题是不少咸安市民关注的热点。
为方便群众及时看病就医报销,咸宁市人社局开放两定机构身份证号结算权限。2018年7月1日前,对已参保登记缴费可享受医保待遇、但未领取社保卡的城乡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就医。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定点诊所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录入参保人员身份证号,进行就医登记和费用结算。
据了解,此结算方式只针对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还是要凭社保卡报销。并且这种结算的功能只是过渡期的处置方法,系统会在2018年7月1日取消输入身份证号码结算的功能,请参保人尽快办理社保卡。
(通讯员:周舟)
编辑:yangwe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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