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陈志茹)“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购买处方药,请提供处方。” 昨日,在市区温泉民联医药商场、楚天大药房的柜台上、收银处、LED显示屏,都有这样的温馨提示。
连日来,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这也是该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一个缩影。
该局重点检查处方药销售情况,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以及执业药师是否在岗等情况处方审核制度;加强处方药销售及处方收存情况的检查,看零售企业是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并按规定留存处方等。
检查中,该局针对留存处方信息与处方药销售记录不能对应一致的企业,一律按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论处;凡查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一律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凡存在非法渠道购药行为的企业,一律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同时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 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截至目前,该局已检查零售药店219家,警告14家,限期整改73家 ,强化了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管理,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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