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陈莎莎报道:2月19日下午,咸安交警大队民警饶敏在咸安区双峰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执行疫情防控任务时,查获一辆号牌为云D4xxxZ的小轿车通行证有涂改嫌疑。经过核查,车主张某自称这张编号为0116的“咸宁市疫情防疫防控车辆通行证”是几天前捡到的。之后一直放在自己车上使用,为了规避检查,还将通行证上的原车牌号涂改为自己的车牌号。
张某在没有通行许可的情况下冒用他人的通行证上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自2020年2月3日15时起对中心城区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根据相关条例,咸安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行政拘留七日。
编辑:hefan
上一篇:
线上线下齐发力 快查快处涉疫信访举报
下一篇:
这个春天,感动之花在香城叠加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