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葛建伟 特约记者 陈成 通讯员 鲁斌生)近日,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专家组来到咸安区,对该区创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进行检查预审,一致认为该区创建工作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同意该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通过考核“清样”。
据悉,当天上午,专家组实地察看了真奥金银花药业、永安污水处理厂、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桥萝卜小镇等相关现场;听取了咸安区相关负责人对于创建工作汇报;查阅了创建工作资料台账。通过对比《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40项指标,除“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指标与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外,其它 38 项指标均达到或基本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对此,该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标整改,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斧头湖、西河桥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秸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创建合力。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参与;进一步加强创建档案资料管理,及时更新和丰富创建指标支撑材料。
同时,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强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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