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处理意见很好,我完全同意。感谢你们重视我的投诉!”12月17日,市民王先生(化名)接到咸安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电话后,从内心上表示感谢。
12月7日,王先生在“12345”平台反映浮山街道大畈社区许家滩巷后面一家工厂,每天晚上开始加工,产生的异味难闻,影响周边市民生活。请核实处理。区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通过“12345”平台接到该投诉后,连忙填写“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环境信访通知单”,大队领导批给城区中队调查处理。
12月9日,城区中队现场勘察调查得知:10月25日,某机械制造公司租赁原湖北煤矿机械厂闲置厂房,从事特种钢铸造、加工。因是临时租用,生产工艺还在商榷中,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安装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环境监察人员依法责令停产补办手续,待通过“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城区中队将这一情况用电话告之王先生。
2019年9月20日,区环境监察大队印发《信访工作流程》小册,做到人手一册。明确规定信访受理范围、办理时限、工作程序(信访件受理、批阅、查处及回复、督办、立案归档)和信访纪律。还附上《环保类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供内部参考),注明了市容市貌、城乡规划、城市综合管理、农林牧渔业、河道湖库管理、开矿采石取土6大项15个小项投诉的转办途径、承办单位、联系电话。
至12月17日,该局全年受理投诉645件。其中“12345”平台442件,网络投诉196件(纪委和领导留言板3件,宣传部和督查室5件,电话和短信107件,微博、微信、民声处理平台16件,云上咸宁18件,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转来6件,阳光信访、12369平台41件),来访7件。已处理622件,正在处理23件。做到件件有回音。
(陈大银)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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