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通讯员:齐凤阳)近日,高桥镇综合执法中心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白水村16组的彭某在未办理乡村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围墙,在了解相关情况后,镇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新建建筑物。经过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农村建房政策后,当事人了解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自行拆除了违法建设。
高桥镇综合执法中心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在镇村建设管控上聚力用劲、守正创新,推动乡镇综合执法工作走深走实,绘就秀美高桥建设“新画卷”。
巡查管控有“恒心”
高桥镇综合执法中心不断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并结合全镇11个村(社区)的护林员、网格员成立巡查队伍,实行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巡查管控,坚持“日巡查、日报告”制度,对发现存在违法建设苗头的行为,及时做好劝导和制止工作,对不听劝阻或整改不到位的,立即组织力量集中拆除。自综合执法中心挂牌成立以来,已经查处乱搭乱建行为80余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切实做到对违法建设发现一处、治理一处,确保辖区新生违建“零增长”。
风貌管控有“匠心”
针对农村建房,综合执法中心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对建房的位置、面积、高度、风貌等进行管控,确保农村建房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严格禁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行为。
高桥镇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谢涛说道:“接到村民建房申请,我们会第一时间上门宣传,新建房屋屋顶沿袭鄂南民居建筑风貌采取斜屋面风格,这样就确保了风格的统一。”
协调矛盾有“公心”
白岩泉村23组刘某在建房时,和邻居韩某家就出行通道宽度问题发生矛盾,长期不睦。镇内综合执法中心得知情况后,多次上门调解,并按照权属划定范围测量道路宽度,依法标定通道界限,最终成功化解了两家的矛盾。
在平时的工作中,面对村民的建房、土地归属纠纷,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积极介入,充当邻里关系的调解员。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分析问题根源,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使双方逐步达成共识,保障了乡村建设的规范有序,还顺带调解邻里纠纷,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体现了严格执法与人文关怀的和谐。
柔性执法有“初心”
高桥镇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胡细洲说道:“在平时的执法过程中,执法中心既保持对拆除违法建筑物零容忍的态度,又坚持劝拆为主、帮拆强拆为辅的柔性执法原则,不仅减少了矛盾纠纷、缩短了违法建设的处置周期,更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编辑:葛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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