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市住建局发布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应配套海绵城市设施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2-04-20 08:46

咸宁网讯(记者 黄兰芬)日前,市住建局发布《咸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咸宁范围内小区、道路、公园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配套海绵城市设施。

建筑与小区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滞蓄能力。

道路与广场建设应当改变雨水快排、直排方式,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

公园和绿地建设应当采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被缓冲带、雨水塘、生态堤岸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滞蓄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当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岸线净化,沿岸截流干管建设和改造应当控制渗漏和污水溢流。    

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整治应当注重恢复和保护水系的自然连通,改造河道,培育水生植物,恢复河流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功能,开展河床、护坡整治作业时,应当采用促进水生态修复的技术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

另外,《暂行办法》中还提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依法对海绵城市设计内容进行审查,未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写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青春扮靓文明城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开展“万人洁城”活动
下一篇: 一季度,市城区商品房销售近37万平方米 同比下降26.17%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