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宋成琳报道:9月7日,通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海元结合实际案例对修订前后的《条例》进行了解析。
“新《条例》紧跟新时代,为家风通上了‘电’。”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张有来表示,将结合新《条例》内容,依托通山“圣庙”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基地,加强家风建设,教育党员干部永守“家风戒尺”,筑牢遵规守纪防线。
“‘内无妄思,外无妄动’,一旦思想防线松动,容易成为‘腐败’俘虏,坠入违纪违法的深渊。”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童辉表示,要把新《条例》学习和执行情况列为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新《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大路乡纪委书记徐永忠说,“新《条例》增加了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打击黑恶势力等方面的内容,无疑对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对基层干部来说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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