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 沈智丽报道:日前,崇阳县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权责规范运行的通知》和《农村公共服务常用事项办事指南》两个文件,规范村级“小微权力”。
《通知》围绕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目标,结合崇阳农村实际情况,紧盯与群众接触最频繁、最直接的乡镇基层站所、乡村“两委”干部权力行使,通过厘清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加强教育引导、注重示范引领、完善监督体系,确保基层干部行使权力有约束,广大群众行使监督权有依据。
“《指南》在于明确村级公共服务权责运行的纪律要求,用‘明规矩’给村级小微权力套上‘紧箍咒’,扎紧‘小微权力’运行的笼子。”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童卫农说,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近30家相关职能部门汇编整理的《办事指南》共8章41条,从村级重大事项决议、村级三资决策、村级财务管理、村级工程建设管理、村级组织人事管理、村级民政社保、村级社会管理和阳光村务等方面,将涉农公共服务常用事务办理流程透明化、程序化,基本覆盖了村级公共服务全部内容。
“《指南》以流程图的形式表现出来,深入浅出、简单明了,看得懂、用得上。”港口乡洞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清斌表示,以后办事只要“照方抓药”,不仅知道什么能够做、应该怎么做,而且让群众明白有事该找谁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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