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咸宁市纪委监委督促9家职能部门牵头开展了9个群众反映强烈和重点关注的领域专项整治。为落实开门搞整治要求,市纪委监委收集了9家职能部门整治进展情况,现予以公布如下:
一、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打击“黑中介”、欺行霸市和殡葬服务机构“吃拿卡要”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共自查自纠发现问题9个,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件,全部整改处理到位,组织处理2人。排查发现违规从事遗体接运问题4起,正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二是开展联合检查。全市民政系统联合发改、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60次,发现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存在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未公示公开、违法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商户48家,责令整改46家。三是扎实立行立改。针对部分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全市民政局系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共督促9个乡镇殡葬服务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规范经营范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0715-8139386)
二、公证行业(法律服务机构)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专项整治。全市公证行业通过自查自纠发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7个,如主动收集材料不够、公证窗口人员接待办事群众不耐心、主动上门服务意识不强、部分公证业务存在延时办理等等,以上问题相关公证机构均已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整改到位6个,1个正在持续整改中。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公证机构存在上班时间“空岗”问题,目前,该公证机构已制定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清单,积极整改,“空岗”现象再未出现。专项整治过程中,全市建立制度、机制11项,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限时服务监管的通知》、《咸宁市公证服务十项承诺》等等,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堵住“漏洞”,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715-8257809)
三、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自全市开展物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全市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分别制定本地物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活动措施,下大力气抓整治。截止11月15日,共组织355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受理举报投诉电话191件次,检查445个住宅小区,共出动工作专班1582人次,检查发现251个问题线索,均已制定整改措施,专人督办整改。经逐项开展“回头看”,已督办整改销号问题89个。各地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03份,签订物业企业承诺书217份,公开曝光“黑榜”案例5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投诉举报电话:0715-8131362)
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四好农村路”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项目336个,项目类别包括农村公路建设、桥梁建设、大中修养护工程、道路和桥梁水毁修复等,项目总投资为10.08亿元。截至目前,发现问题18个,涉及金额103.66万元,已全部进行整改,处理责任人员4人。受理举报投诉电话7个,均已现场核查处理并进行反馈,投诉满意率100%。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以“建好”为基础、“管好”为手段、“护好”为保障、“运营好”为目的,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电话:0715-8136953)
五、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专项治理。《咸宁市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共计107家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市直及各县市区共抽查医疗机构29家,共发现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2起,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检查1起,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1起,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10起,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起,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无依据检查9起,开展非诊疗需要的重复检查9起,未公开医疗检查项目及价格,违规捆绑收取不必要费用行为2起,责令限期整改医疗机构数量9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投诉举报电话:0715-8133582)
六、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应急局高度重视,全市共组建工作专班18个、36人,开展检查93次,自查自纠问题57个整改检查其他安全隐患203条(全部整改),吊销不具备安全条件零售店(点)2家,组织处理1人,处罚6.7万元,处罚涉案人员2人。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等部门,4次召开联席会议,持续整治非法违法储存经营行为;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循环交叉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8人,检查企业31家排查安全隐患104处,进一步强化整治力度;同时市纪委、市应急局形成了联动机制,不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暗访暗查抽查,确保工作出成效。(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715-8262059)
七、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咸宁市围绕网络外卖餐饮入网把关不严、超范围经营、卫生不达标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全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约谈覆盖率达100%,平台代理商建档率100%,自查自纠率100%,线下实体店检查覆盖率达100%。检查中发现平台未落实审查登记责任3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假证、套证36家,超范围经营122家,标示虚假信息2家。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248家,立案6起,评选出红榜外卖餐饮店3家,累计印制投放423万张“食安封签”。率先在全省研发网络餐饮大数据监管系统,利用智能违规判断,达到4.3秒排查一户,效率提升了数百倍。累计排查网络订餐2.4万家次,经过整治,综合违规率从最初的11.88%下降到2.47%。(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八、“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专项整治。按照市纪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工作部署,为扎实推进全市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全员上阵,成立工作专班11个,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体检”。结合“三假”违规行为表现形式、规律特点,筛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数据查找疑点问题线索,并全部进行实地核查处置。联合卫生健康部门成立6个检查组,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交叉互查。截止11月15日,全市医保部门共核查处理“三假”问题93个,查处违规问题金额61.62万元,联合抽查复查发现疑似违规金额175.73万元,正在进一步核查处理中。公开曝光“三假”典型案例8例,核查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参保人员涉嫌“三假”案件2起,涉案金额35.30万元,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0715-8182980)
九、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8月以来,全市教育系统主动担当,扎实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截至11月15日,全市415所建有食堂的学校通过自查或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605个,已整改销号问题569个。通过自查自纠共清退(补交)费用533.83万元,其中:市直23.67万元,咸安区17.38万元;赤壁市55.07万元;嘉鱼县0.51万元;通城县382.72万元;崇阳县10.24万元,通山县44.24万元。全市共追责问责25人,其中:党内警告2人,政务警告1人,批评教育11人,主动交代问题11人。通过专项整治,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管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建立了学校食堂专户专账核算制度和食堂大宗物品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0715-8255754)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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