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徐世聪、通讯员肖斌报道:近日,通山青年朱某甲携带一把弓弩,正准备替哥们去报复射杀他人时,幸被夜间巡逻的通山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民警抓个正着,避免了一场祸端发生。
据了解, 2月20日凌晨1时许,朱某甲得到哥们朱某乙与人打架“吃亏”的消息后,便携带一把钢制弓弩和两枚箭前往,准备伙同朱某乙等人去报复对方。当朱某甲走到通山县通羊镇鑫达建材大世界前路段时,刚好碰上夜巡至此的通山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民警,民警见朱某甲形迹可疑上前盘查,当场抓获违法行为人朱某甲,收缴弓弩一把、箭两支。据民警介绍,朱某甲携带的这种弓弩杀伤力很强,属国家命令禁止携带的管制器具。
目前,朱某甲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通山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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