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咸宁加大了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通过规划建绿、沿路植绿、沿湖布绿、见缝插绿等多种形式,使城市的绿化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城市绿化率居全省前列。然而,公园折花踏草、道路破坏树木 、门店伐树占位,特别是小区毁绿种菜、私搭乱建、改停车位等毁绿现象普遍存在,不仅破坏了绿色生态,损害了城市文明,也影响了咸宁创建全国园林城市的进程。
严厉制止和打击毁绿等不文明行为,对城市绿色进行有效保护,既是美化城市,保持咸宁城市特色的需要,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维护生态平衡的客观要求。
因此,必须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对城市绿色实施有效保护,让城市更加充满生机。首先,以创建全国园林城市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正面引导和沿街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市民爱绿护绿意识。同时,城市管理和绿化部门,应担负起监管之责,推行市场化养护管理模式,组织具有资质的绿化公司进行养护管理,及时恢复毁损公共设施和绿地。实行绿化带“门前三包”制度,将爱绿护绿、举报占绿毁绿等行为,落实到门店相关责任人,与其经营行为挂钩,实行奖惩结合,在全市营造出“人人爱绿、个个护绿”的良好氛围。
还应加大巡查纠违和执法力度,执法部门应通过增加巡查频率,对各种不文明现象及时进行劝导纠正,严厉查处占绿毁绿等不文明行为,并通过媒体曝光,起到警示和教育违法人员的作用,遏制占绿毁绿等违法行为。(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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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毁绿占90%以上别为毁绿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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