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问法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3-01-22 11:23
刘先生问:我经人介绍认识一离异女子,见面时女方索要了2000元的见面礼,后来我又给了1万元彩礼。现在,我们婚姻无法达成。我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遭拒。请问我能否要回彩礼钱?
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因成亲问题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故你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万元,但见面礼金属赠与行为,不能要回;在刑事方面,如果你有证据证实该女方专门以此手段骗取钱财,可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就涉嫌诈骗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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