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赵骥 通讯员 谭鄂春 熊少斌)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通过“三抓”措施,该局进一步夯实责任意识,让监督工作成为新常态。
据了解,目前市司法局已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制度等工作制度,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到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此外,还进一步完善公车、人员外出学习管理制度,强化考核问责,严防“四风”问题的反弹。
为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市司法局建立了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个人台账,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并完善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和廉政谈话制度,促进干部廉政勤政善政。
此外,在狠抓干部认真履职工作中,市司法局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开展监督、查办案件、警示教育等职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员”。为确保各项措施有力落实,该局坚决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凡是主体责任不落实或是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不仅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同时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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