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官塘驿司法所所长余云龙,用虔诚、真诚服务群众,被村民亲昵念叨为“余司法”。经他调处的民间矛盾纠纷,没有一起激化或转为刑事案件,经他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没有一起反复,履行率达到100%。
“司法110”
“余司法”不仅将司法所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印制成“便民卡”,并公开承诺:不分白天黑夜,遇有纠纷情况,60分钟内到达现场。这一举措被当地群众誉为“司法110”。
2011年6月,石泉村村民吴某和赵某因儿女婚姻问题,导致两家反目成仇。虽经村、组调解人员轮番劝解,但均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当事人通过便民卡的提示联系上了“余司法”。令当事人意想不到的是,仅一会儿功夫,“余司法”就赶到了现场,并即刻问情况、摆事实、讲道理、寻症结。经过“余司法”一个下午和颜悦色、语重心长的调解,吴、赵两家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小俩口和好如初、牵手回家。
2013年6月,因存在重大医患纠纷,近100名群众情绪激动地堵住了镇医院大门。在接到调解通知后,“余司法”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与稳控,在配合公安维持秩序、协助卫生等部门进行现场勘验、技术分析研判的同时,重点做好群众的思想劝说和疏导工作。经过持续到第二天凌晨4点多的多番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了补偿,一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得到圆满化解。
“司法发言人”
司法所长列席镇党委会议,对于余云龙来说,既是信赖,也是机遇。于是,他利用镇党委会发声谈调解,大大提高了工作成效。
2013年8月的一天,独山村一村民将死去的亲人安葬在与邻村存在权属争议的山岭上。邻村村民闻讯后,召集几十名族人,手持镰刀、棍棒赶来阻挠,双方形成对峙,群体性流血械斗一触即发。得知消息的镇政府工作组和“余司法”急赴现场,合力稳住现场群众情绪,并告知双方可派出代表到镇上进行调解。在镇党委主持的调解分析会上,“余司法”根据调查掌握到的情况提出司法建议:目前,存在权属争执的土地尚无法确权,但1992年死者祖父已安葬在此,死者选择安葬此地,符合当地风俗习惯;安葬前一天挖坟穴时,邻村无人干扰,也无人向政府汇报,如果抓住这两点理由,作邻村村民思想工作应该可行。该建议被镇党委会采纳。随后,“余司法”带领工作组重点做邻村村民工作,通过努力调解,这起极易引起群体性械斗的葬坟纠纷被成功化解。
2012年,镇里的金湾农贸市场进行开发,镇政府与开发商就征地拆迁、“三通一平”等事项达成意向性协议,但一直没有形成文字材料。“余司法”发现后,及时提出了司法建议:镇政府应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固定好协议内容,待进一步协商后,再以合同形式明晰双方权利义务。此举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采纳。实践证明,正是因为有了书面协议,双方才避免了多次纠纷。
“司法菩萨心”
长期的调解工作,使“余司法”深深体会到,作为人民调解员,不光要像“蚂蚁腿”一样不厌其烦地跑,还要有一张消烟除尘的“婆婆嘴”,更要有一颗感化各方当事人的“菩萨心”。
“余司法”在调解工作中,也不乏以情动人,促成当事双方握手言和的故事。一次,御屏山村村民刘某因纠纷将贾某打伤,并拒绝将其送往医院。“余司法”急赴现场控制事态后,快速将贾某送到了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同事提醒“万一刘某不认账,你就贴钱了”,他答道:“这笔钱对我来说的确不是个小数目,可这几千块钱与两个家庭的安宁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刘某认账最好,不认账也就算了。”这话传到刘某耳朵里,令他既感动又愧疚,主动赔付了贾某的全部医药费,也解开了双方的结怨。
如何做实人民调解工作,余云龙总结出了“六心、六善”。“六心”,即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受理纠纷要“热心”,说服教育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矛盾调解要“细心”,评判是非要“公心”,严把“廉洁心”。“六善”,即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要善于倾听,要善于明法说理,要善于发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要善于把握调解过程,要善于与当事人积极沟通,要善于决断。
因此,这“六心、六善”,也自然成就了“余司法”的美名。(通讯员 吴学才 廖金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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