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农业局接受省农业厅农业综合执法抽检4次,农业部抽检2次,合格率均为100%,位居全省第一;近三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农资质量事故,全市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省人大领导批示肯定。一是坚持决策科学化、程序规范化、政务公开化、问责制度化,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一律由“一把手”亲自抓;干部职工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或不参加学法考试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在安排农业科技下乡活动时一律与送法结合起来;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一律先请法律顾问把关;局系统规范性文件出台一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
2016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突出依法行政主题不动摇,强化执法检查不放松。着力加强农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法律素质,着力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充实法制机构力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努力提高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开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咸宁市农业局局长 石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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