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叶俊涛、李理思报道:11月9日,嘉鱼县检察院举办“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座谈会,案管、侦监、公诉、技术部门共同制定在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要求,实现同一刑事案件由同一个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
据了解,本次座谈会打破原有分工格局,检察官承办案件阵地向前延伸。刑事诉讼业务岗位员额检察官不仅不再划分侦查监督岗位和公诉岗位实行统一轮案,将原公诉、侦查监督两部门人员有效整合,采取原侦监、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融合、交叉组成办案组的方式,组建6个办案单元,打造专业化、精细化办案队伍;同时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后续的审查逮捕、诉讼监督等,由案管部门将案件分配至原承办检察官。
目前,在“捕诉合一”办案机制下,该院检察长陈德东带头办理犯罪嫌疑人石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这是该院试行“捕诉合一”办案工作机制后,员额检察官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有效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有力推进“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成功落地。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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