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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聪明 驾驶员套用他人车牌被处罚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2-10-11 11:20

咸宁网讯 通讯员叶馨忆报道:车辆号牌,相当于车的“身份证”,假牌、套牌交通违法行为让真牌车主权益受损、风评受害。近日,一货车驾驶员因套用他人车牌被通山公安查获并处罚。

近日,通山县交警大队接到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协查函:赣E****7中型罐式货车,从事危险品运输,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已逾期未年检,该车辆所有人已将车牌交于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要求办理注销,经查询轨迹,发现该车在通山县有行驶轨迹,有假牌嫌疑。

接到协查函后,通山交警立即组织民辅警开展对套牌车的追查工作。

办案民警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系统查询车辆行驶轨迹,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与驾驶员,并根据该车活动区域,认真分析、科学研判、细致摸排,通过网上网下联动机制,最终在通山县闯王镇发现该嫌疑车辆,随即进行查获。该车驾驶员也对自己使用套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了解,该驾驶人驾驶车辆进厂子时因车辆原本号牌无法识别,所以每当进厂子时换上套取的号牌,出来的时候忘记把套取的号牌摘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办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周某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收缴机动车号牌。


编辑:yangwe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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