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戴浩报道:近日,通城市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交警队,其“一站式”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王某驾驶一辆长途半挂牵引车沿G106国道自平江往通城县城方向行驶至马港镇九岭村村委会门前路段时,撞到道路上行人黄某,致黄某受伤。经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黄某将王某及保险公司、运输公司列为被告向通城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事故涉及当事人较多,通城法院决定在县交警大队开展巡回法庭审理该起道路交通事故。
9月20日,巡回法庭开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详实细致的法庭调查、争议焦点的归纳总结、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后,宣布择日宣判,整个庭审过程张弛有度,庭审取得预期效果。这是道交巡回法庭审判工作中的一幕,也是通城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的一个缩影。
通城县法院与通城县公安局在县交警大队交管中队联合成立的交通事故诉讼服务站,由城关法庭负责管理。整合交警、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资源,建立道交纠纷线下一体化处理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立案登记、司法调解、司法确认及案件审判“一站式”服务。
法庭进驻交警部门,实现交通案件“一站式”办理,不仅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发挥了一体化办案便捷高效、简易灵活的优势,避免当事人“多头跑”,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缩短了案件的审理周期,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悉,交通事故诉讼服务站自今年以来,累计受理道交事故纠纷326件,调解156件,立案170件,解纷效果初见成效。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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