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搭乘未成年人,导致搭乘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15日,郑某(16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着章某(16岁),与阮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郑某、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阮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章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章某伤情严重,经鉴定,腹部闭合性损伤致尿道轻度狭窄的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伤残,盆骨多发性骨折后畸形愈合的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伤残,膀胱破裂行修补术的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伤残,住院43天,花费医疗费65600.52元。章某遂将阮某及其保险公司、郑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共计340217.03元。
判决结果
案件受理后,经多次调解未果,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因阮某在本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郑某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确定由阮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郑某承担60%的责任,章某明知郑某系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仍进行搭乘,将自己置于危险状态,对风险持明知放任态度, 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自身亦存在过错,自行承担10%的责任。因郑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为郑某的侵权行为对章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允许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未成年驾驶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且未成年人因安全意识淡薄、自控能力较低,违规驾驶机动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也将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害人害己。
因此特别提醒广大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摩托车时佩戴好头盔,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同时也要看好家里的机动车,禁止未成年人驾驶。
法条链接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通讯员 成丽娟)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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