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对校园暴力说“不”
法治副校长上好主题法治教育课
咸宁网讯 通讯员龙腾报道:3月15日,咸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贾志强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为咸宁高中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堂以“坚决对校园暴力说‘不’”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
法治课上,贾志强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的应对办法”三个方面,结合校园欺凌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分析校园欺凌案件的原因及特点。并用互动回答问题等形式,使学生们清楚认识到学习及生活中的“应为”与“勿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做施暴者,勇于向校园暴力说“不”,遇到不法侵害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做一名守法、懂法、用法的公民。随后,贾志强与现场的学生们进行了互动,针对他们提出的问题,热情耐心地给予解答。
下一步,咸安区委政法委将联合教育部门持续深化对全区中小学生的平安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栽下法治的“种子”,进一步夯实平安校园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拒绝校园欺凌 争当阳光少年
咸安区向阳湖司法所举行专题讲座
咸宁网讯 通讯员陈娟报道:3月20日,咸安区司法局向阳湖司法所走进向阳湖镇宝塔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场拒绝校园欺凌的专题讲座。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拒绝校园欺凌,争当阳光少年”为主题,从认识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欺凌、遭遇校园欺凌应该如何应对等方面进行讲解,结合当前社会热点案例,讲授通过对象的特定性、较强的反复性来界定嬉戏打闹和校园欺凌。
通过通俗易懂的讲解,专题讲座引导大家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暴力,树立法治意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勉励同学们一定要做一名合格的公民,争当新时代阳光少年。
下一步,向阳湖司法所将持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倡导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预防校园欺凌 呵护身心健康
通城县塘湖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咸宁网讯 通讯员段晶晶报道: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共建平安校园,3月20日,通城县塘湖镇荻田完小开展了一系列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树立健全制度。该校成立预防校园欺凌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校委会成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并开会研讨关于校园欺凌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
主题班会上,班主任利用多媒体课件,向学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含义、形式、应对措施及相关法律知识后,还进一步强调了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性,希望同学们都能坚决抵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该校还通过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导,引导学生树立融洽的同学关系,受到欺凌时正确应对,见到欺凌情况实时报告。并由老师带领学生宣誓,作出“尊重他人、友善待人、绝不参与欺凌”的承诺。
此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师生反欺凌的意识,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敲响了预防的警钟。
延伸阅读
以下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孩子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
1.遇到校园暴力,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
2.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4.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5.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6.独自行走时尽量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要走大路,放学不要在路上贪玩,按时回家。
(来源:中国教育报)
编辑:hef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