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8日电(记者魏哲哲)最高人民法院7日公开发布第四十五批共6件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这是自2010年指导性案例制度建立以来,首次涉及执行实施专题。
据介绍,2024年,全国法院共执结911.82万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超过2万亿元,积极推动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服务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
同时,执行领域目前仍面临案件高位运行、去存量压力大等困难。执行实施类案件通常面临查人找物难、执行处置环节多、处理流程复杂、协调配合难度大等难题,本批指导性案例提炼总结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对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对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何种措施?
指导性案例255号“天水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明某执行实施案”中,生效判决确定了被执行人腾退房屋等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执行。为维护执行权威,执行法院向其发出“惩戒警告”。之后,被执行人在指定日期前自动履行了腾房义务,执行法院综合考量其情节,决定不予移送公安机关作刑事处理。该执行工作方法避免了对抗升级,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实践中,在涉大量车位的执行案件中,如何理解和把握上述规定?
指导性案例256号“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潘某执行实施案”便涉及处置小区大量车位的执行考量问题。本案例中,执行对象涉及某一小区的73个车位,且小区车位紧张,住房与车位配比约为1∶0.3。为此,执行法院根据民法典上述立法精神,制定了分零拍卖而非整体处置的方案,即首先针对小区业主开展拍卖,每户业主只能竞买一个车位。有车位流拍的,再针对不特定竞买人开展拍卖。这样最大限度保障了胜诉当事人与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落实了民法典规定,满足了利益攸关方小区业主的需要。
据介绍,最高法要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对易发、多发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立案、查控、处置、案款管理等进行全流程规范,着力解决制度规范落地见效问题。”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介绍,比如,对财产线索核查不及时问题的整治,将作为专项行动重要工作之一,尽最大限度查人找物,尽最大努力及时兑现当事人权益。
《 人民日报 》( 2025年04月09日 11 版)
编辑:trsadmin
上一篇:
让群众“身后事”办得更省心更文明(民生一线)
下一篇:
设备更新后,九十秒下线一个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