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熊大平)日前,记者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加分优录项目已经确定,省招办下发了《报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及时备齐相应的申报材料,关注申报时间,以免错过。
据介绍,有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具体加分分值,待省招生委员会出台相关文件确定。
还有三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获高校优先录取。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于3月3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优录证明的考生于3月31日前将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考生申报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县市招办的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是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对项目不符、考生填报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致,材料和手续不全的都不能上报。往年有些学生因准备材料不齐全,影响申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提醒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对照申报手续,备齐材料,及时申报,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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