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民生 >> 正文

咸宁市“放心药店”评选活动11月7日全面启动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11-15 23:06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王冠) 11月14日,记者从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咸宁市“放心药店”评选工作全面启动。此次活动将促进我市药品零售企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经营更加规范,服务更加周到,百姓用药更加安全。

  据了解,11月7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评选咸宁市“放心药店”的通知》,标志着我市第一批“放心药店”评选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此次评选活动的宗旨是“质量为本、信誉至上、方便群众、服务社会”,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评选,社会评价和群众认可的原则,严格按既定程序操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评选出的“放心药店”真正起到示范作用。活动从11月到12月底,评选内容包括遵纪守法、质量管理、经营场所、文明服务等四个方面。评选环节分为自评申报、初审验收、现场复审、社会公示等环节。

  12月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专班进行现场复审,对现场复审合格的药品零售企业,将通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社会公示期间,对有群众举报和异议的企业,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待公示期满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终确定入选咸宁市“放心药店”名单,授予“放心药店”称号,并在公众平台进行公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放心药店”实施动态管理,“放心药店”称号从获得起持续保有时间为一年,每年度考核一次。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达不到“放心药店”基本条件的,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高新分局上报撤销称号,并在媒体公示。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尊老敬老爱老助老 咸宁“老龄月”活动丰富多彩
下一篇: 咸宁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