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焦姣、通讯员余茹报道:2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正式出炉,招生工作于27日已正式启动。
据了解,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城区部分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未能如期完工,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体学位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兼顾、阳光公平”的原则,确保市城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消除大班额、其它年级基本消除大班额。
为有序推进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27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平台”正式开通,7月27日—8月10日为平台登记时间;8月17日—8月19日,启动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工作,并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0日—8月21日,启动第三批学生招生工作;8月24日—8月28日,统筹安置学校无法安置的第三批入学学生;8月30日,没有突破招生规模的小学,登记审核2014年9月1日—9月30日出生的学生。
其中,第一批为市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包括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学校片区范围,且监护人家庭房屋产权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城区内,但不在学校片区范围内,且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不含门面、车库)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烈士、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咸宁市高新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第二批为市城区外来常住居民子女。包括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片区范围内,但在市城区内无固定房屋产权;持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地(以《居住证》所登记的居住地为准,且在2019年8月31日前实际入住)和务工地都在学校片区内。第三批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由片区学校按照学位情况安置,片区学校无法安置的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学位情况统筹安置,若市城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今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实行一体化管理,清华城校区将面向购买了清华城、九重锦和名仕学府三个楼盘房产的居民招生。招生对象需提供房产证或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且购房者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才能向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提出入学申请,否则不予受理。购房者子女已在咸宁市城区学校就读的,严格控制转入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另外,九年级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不能转学。
为化解择校热,实行多校划片。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一只招收本校直升学生;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清华城校区初一只招收居住在清华城、九重锦、名仕学府的小学毕业生和玉泉校区毕业且属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多校划片片区的学生。玉泉校区一年级招收2016年元月1日—2018年元月1日期间购买住房并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对于2018年元月1日之后在多校划片片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到咸宁市第十一小学、咸宁市浮山学校和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入学。
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市温泉中学、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咸宁市第三小学、咸宁市第二小学、咸宁市第十小学、咸宁市第四小学招收范围内2019年8月31日之前购房并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对于2019年8月31日之后购房并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实际居住时间先后、实施多校划片入学,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此外,从今年七年级开始,咸宁市浮山学校纳入温泉城区招生,享受温泉城区考试招生的同等待遇。从2021年起,根据温泉城区初中学校的学生人数、办学行为、办学水平等因素,将鄂南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温泉城区各初中学校,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生必须在温泉城区同一所初中内读满三年。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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