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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期间,咸宁监测到9种违规行为 大数据监测保障消费者合法利益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11-16 09:07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实习生邓飘飘 )11月13日,记者从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今年双十一期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与市民相关的重点类别商品进行大数据监测,监测了数百万次目标网页,监测锁定了9种违规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据介绍,在今年双十一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共监测了咸宁发货地的店铺数23585家,商品链接数达486552条,商品销量达1956万件。从监测的商品类别来看,食品类、家居日用、彩妆用品销售居高,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以上。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主要通过关键词,采集到我市的链接有486552条,涉及23585家店铺。工作人员对这些链接进行违规排查,排查出42条违规线索,涉及9种违规行为,主要违规行为有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禁止销售、批号异常、生产许可证批号异常、虚假宣传、许可证未公示、证照异常、未公示专利号。  

在发现的违规线索中,食品和化妆品的违规数较高,主要涉及的违规行为有食品类宣传“养肝、醒酒、月经调理、补肾、提高免疫力、改善睡眠”等多种功效性用语的虚假宣传行为、销售预包装食品,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商品宣传特价,但实际销售并无优惠或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等。

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监测系统,排查出精准违规线索,锁定所在区位置并进行下发排查,最后由该辖区监管部门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理念,创新性地实现智能化的数据监管,规范本地商家在互联网上的经营行为。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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