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吴泽顺报道:9月28日,通山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电视机屏幕破裂引发的纠纷案。电视机供应商为消费者程先生重新配送了一台全新的电视机。
2011年8月,程先生在温泉某电器商城花费7600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3D等离子电视机。今年5月初,程某无意中发现该电视机的屏幕破了,无法收看电视。
如此高价购买的品牌电视机才用了一年多就出现了屏幕破裂,肯定是质量方面存在问题。程先生找到该品牌在通山的维修点,希望帮忙维修或退换,但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程先生为此很窝火,向通山县工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与该电器商城的售后联系,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反复沟通协调,该商城售后同意为程先生更换一台全新的同品牌同型号电视机,程先生对这一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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