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21元为何社保卡刷28元 咸宁人社局解疑惑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3-11-12 10:51
本网讯(记者周阳)昨日上午,李爹爹在城区淦河大道某药店购买了28元药物,其中可报销金额为21元,个人自费金额为7元。但让李爹爹不解的是,自己付给了药店7元钱现金,医保卡还被刷了28元。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市人社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药店并无违规操作。李爹爹属退休职工,慢性病医保待遇为一年1500元,但这只是一个总额度,含统筹报销和统筹自付,比例分别为75%和25%。也就是说,李爹爹医保统筹报销金额为21元,统筹自付金额为7元,社保卡消费金额合算为28元。针对慢性病,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为75%,故而李爹爹还需自费支付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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