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毛亚轩 实习生 沈朦 通讯员 李环 徐科)订购约定的木质门套,送货时却变成了复合材料门套,而且商家以订货单上未注明为由拒绝退货。日前,市民殷女士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维权成功。
5月底,殷女士在咸安某建材城订做了一套实木材料门套,送货安装时却发现商家送来的门套是用复合板制成的,而且尺寸也存在很大偏差。殷女士立即与商家联系,要求退货。但由于订货单上并没有注明材料规格要求,商家拒绝了她的要求。无奈之下,殷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请求帮助维权。
接到投诉电话后,咸安区宝塔工商所工作人员迅速介入调查。在仔细询问了事情始末后,工作人员陪同殷女士前往建材城,与门套商家沟通和协商,耐心向商家解释法律法规,陈述利害关系。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商家同意退回全部门套,全额退还殷女士货款1350元。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订货单具有法律效力,订货时应要求商家在订货单上注明商品的价格和规格,以防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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