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方达星)前不久,香城都市报刚报道城区行道树被人肆意砍伐;昨日,茶花路又发生一起肆意砍树行为:人行道上6棵香樟树遭砍伐,每棵树的树龄已有30多年,预计损失达9万余元。
当日下午,记者接到市民报料后来到茶花路(希望桥附近)看到,在一处在建工地门前,5棵香樟树遭人拦腰砍断,另一棵也被人损坏。
“这么大的树就这样无故被人砍了,真是太可惜啊!”附近居民告诉记者,香樟树是上午被人砍的,当时来往的市民对砍树行为议论纷纷,并提出质疑,并向园林部门反映了此事。
下午3时许,市园林局温泉园林办的工作人员勘察完现场后告诉记者,6棵香樟树是被此处的开发商砍伐,其中3棵树疑似在之前就被砍了,今天上午又砍了3棵树。目前,发现有一棵树濒临死亡。
该工作人员介绍,被砍伐的6棵树,树龄最大的约有40年,其余的几棵也有30年左右,每棵树的杆径约30厘米,从树木的损坏程度来看,损失高达9万余元。
编后:500年古树经疗伤最终存活,香城得以保留一道风景线。然而,那边厢,6棵30多年的香樟树却被人砍伐。这一增一减,令人唏嘘。
近年来我市发生的私自毁树事件,着实不少。毁树事件何以频发?
首先是部分市民不懂法。不过,知法犯法者也不在少数。这是因为,违法的成本比走正常途径的花费要低得多。一些财大气粗的企业和单位频频成为毁绿的主角,正与此有关。此外,绿化管理权、执法权两权分属两部门的现状,也降低了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相应的,要遏制毁绿事件频发,加强法律宣传固不可少。再则,从立法上求解,可以考虑学习国外,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加到毁绿的罚单中去。在执法终端上,绿化管理和执法权分割所形成的问题,也应当得到重视。如何既保留两权分离所形成的监督制衡优点,又不降低执法效率和效果,相关部门需要拿出对策。 (张隐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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