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原子 通讯员董慧艳 吕杰)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崇阳偏有这样一个霸道男子,与上门讨债的人发生纠纷时将其砍成轻伤。经崇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崇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这名行凶者有期徒刑1年。
今年1月17日晚,崇阳人任科(化名)到武信(化名)家讨债,因语言不和两人发生争吵。一怒之下,武信从自家厨房里拿出菜刀,追到房门外对着任科乱砍,致使任科面部、背部、双手等多处受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闯祸后潜逃的武信在今年6月4日被通城警方缉捕归案。
经法庭调解,武信与任科达成赔偿协议,由武信赔偿任科各项经济损失2万元。
编辑:Administrator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马丽娅、通讯员甘林芳报道:11日,在崇阳县白霓镇桥头村饶家桥改造施工现场,一辆挖机正在清理桥...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马丽娅、特约记者汪佳、通讯员曾翠翠、锦阳报道:“乡镇干部忙于日常繁杂事务,存在学习时间不够...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马丽娅、特约记者汪佳、汪淑琴报道:4月28日,崇阳举行万名职工劳动技能大竞赛决赛,来自全县各行...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马丽娅、特约记者汪佳、通讯员徐功频报道:山挽山,岛望岛,碧波荡漾赶鸥鸟……4月27日,记者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