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程统 通讯员 陈启明)5月7日,京港澳高速咸宁段一辆满载电子产品的货车突发大火,车上运输的价值3000万元左右的货物全部烧毁,所幸无人员伤亡。
当天下午16时许,民警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发现出事的厢式货车的货箱有明火在燃烧并伴有滚滚浓烟。此时天空下着大雨,可是现场的火势并没有因为下雨而减弱。
民警迅速划定安全区域,指挥过往车辆通行,确保现场道路畅通并在来车方向的尾部警戒,以防二次事故。经高警交警和消防官兵的共同努力,明火终于被扑灭,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民警现场勘查发现,货车外部无明显撞击痕迹,大火应该是由货车自燃引起。
据货车司机刘某介绍,此车是从深圳发往北京的货车,车上装载的供出口的电子配件,整车货物价值大约人民币3000万元。从出发到现在,一路上行驶都很正常,没想到行驶到京港澳高速1262KM处出现了意外。他通过后视镜发现车厢有火苗燃起,立即将车辆停车应急停车道试图用灭火器灭火,可大火迅速蔓延至整个车厢,很快就变成熊熊大火。见此情况,他立刻报警等待救援,等消防队员将火扑灭了,但车上的货物已基本烧毁。所幸的是车辆驾驶员及乘客迅速逃离,并未受伤。
交警提示,货车上路行驶前,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各个部件运行良好,特别是油路、电路、轮胎等易燃部件,确保安全才能投入运行,防止“带病”运行,以免引发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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