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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警方查获咸宁首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违规案件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9-25 01:27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曾国斌 戴娟)因未如实记录过氧化氢溶液(30%)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流量,并未按规定期限备案。9月21日,咸安警方查获我市首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违规案件,咸安一化工经营门店被警方处以500元罚款。

  当日上午,咸安公安分局在全区组织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咸安区永安大道一化工经营门店未如实记录过氧化氢溶液(30%)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流量,未按规定期限备案。民警立即对这批过氧化氢溶液展开调查,查明店主毛某于8月在武汉盘龙化工市场购得20瓶浓度为30%的过氧化氢溶液,未按规定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并在门店销售。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该门店负责人毛某给予罚款500元处理。据悉,该案在我市尚属首例。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和企业需要购买易制爆危险物品时,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实记录购买信息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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