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拉电网捕野兽酿悲剧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原子 通讯员 宋文定 张冬金)私拉电网害人害己。记者昨日从通山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该县一男子有期徒刑五年。
2017年7、8月份,通山县厦铺镇宋家村村民成某在其自家住宅后面的“上屋埂”山上,将之前私自安装的电网重新通电电击野兽。每晚通电,第二天早上断电。
当年10月23日晚,成某将电网通电后不久,报警铃便响了。成某立即叫其儿子去山上查看,其儿子上山查看发现父亲安装在此处的电网将本村村民夏某电击身亡。案发后,成某立即到通山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通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成某以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考虑到被告人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被告人成某亲属与被害人亲属已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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