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朱琪 马景春)新买的苹果手机触屏失灵。近日,赤壁市工商局蒲圻工商所成功调处一起手机消费纠纷案,消费者王某免费更换同款新手机一部。
今年6月11日,王某花9000元在赤壁市某通讯店购买苹果手机一部,使用第二天,触屏偶尔失灵。6月16日,王某找到商家,并从手机官方售后得知,手机激活时间早于其购买时间。王某怀疑手机被人使用过,并存在一定质量隐患,要求商家更换手机。商家拒绝其要求。无奈之下,王某拨通了12315投诉电话。
据查,商家第一时间将手机返厂检测过。手机确实在王某购买之前被激活使用过,但商家总以不同理由推脱自己的责任。其行为违反《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自销售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的规定。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耐心宣讲法律法规,商家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当场同意为消费者王某更换同款同型号新手机一部,并承诺三包期从换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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