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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满14岁女孩交往 咸安男子偷吃“禁果”被拘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8-11-06 08:29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栾娟)明知对方未满14岁,咸安男子小陈依旧与其发生关系,并将女友带回家同居一年。不料,小陈携带女友回她老家被浙江警方抓获,后移送咸宁警方处理。

小陈今年27岁,是咸安人。女友小燕(化名)是浙江省湖州市人。2004年出生的小燕,长得有些成熟,看起来像个大姑娘。2017年上半年,小陈偶然在网络一视频平台上,回复了小燕留下的一条信息,两人由此熟悉起来,并互相加了QQ聊起天。

两人聊了一个月后,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随后,小陈和小燕从线上转移到线下,并约定到武汉见面,两人一见倾心,并住到了一起。

近日,小燕在咸宁住了一年后,想回家看看,小陈便陪小燕回到浙江,小燕父母对于两人交往并未多说什么。探亲结束后,两人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为了节省开支,两人便在浙江一公园内住一晚,准备第二天坐火车回咸宁。

不料,两人当晚碰上了当地的巡警,巡警询问两人关系后,发现小燕未满14岁,遂将两人带到当地公安机关。面对民警询问,小燕一直强调两人同居是“两厢情愿”。

近日,小陈被浙江警方移送咸宁警方,后被咸安警方刑事拘留。民警表示,和未满14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当事人是不是自愿都涉嫌构成强奸罪。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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