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社会 >> 正文

生育津贴不能兑现? 嘉鱼县人社局:已调查核实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8-11-15 08:49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婉莹

  7日,网民“祁生”在网络问政平台发帖称其生育津贴迟迟没有兑现发放。为此,他向嘉鱼县人社局咨询相关事宜。

  嘉鱼县人社局随即展开调查,经查此网民夫妇系同一全额拨款单位职工,于  2017年9月生育,生育期间已享受了全额工资待遇,故生育津贴、护理津贴依规未有发放。

  记者从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关于修订《咸宁市职工生育保险保险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咸人社发[2016]82号)第六条的规定: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其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另行结算。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规[2017]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其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另行结算。根据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咸宁市财政局文件《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咸人社文[2018]53号)第三条的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职工依规享受的生育津贴、护理津贴与职工产假期间、护理假期间薪酬的重复部分不再退回预算,作为本级预算对生育保险的补贴。



编辑:hefan

上一篇: 清华城半夜清晨施工扰民 相关部门:已责令整改
下一篇: 通山通羊镇一石灰厂扬尘扰民 部门:正在核查中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