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马丽报道:10月30日,市民政先生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清华城半夜和清晨施工扰民。
政先生称,位于城区书台街的清华城10月份经常长时间施工,夜间经常施工至十一二点,早上五点左右就开始施工,施工噪音超限值严重,违反了《环境噪音保护法》(GB-12523-2011),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11月8日,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调查,清华城建筑项目由湖北亦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该项目在建13栋住宅楼,在建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目前,7栋18层、1栋29层共8栋住宅楼已封顶,2栋29层在建。建设所产生的噪音,确实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市环保局立即责令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早上6点后才能开始施工,晚22:00前必须停工。如因工艺技术确需连续施工的,须提前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张贴施工告示告知周边居民做好应对防范工作。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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