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程统 通讯员 阮巧如)“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近日,一名驾驶员竟然醉酒驾车上高速,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12月16日晚21时50分,高警咸宁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咸宁北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在对一辆鄂A牌照白色越野车进行检查时,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苗某脸色发红,且车内散发着浓郁的酒味,遂即要求其下车接受酒精测试。
随后,在民警询问苗某饮了多少酒时,苗某向民警老实交代自己与朋友在武汉纸坊聚会,期间喝了一瓶白酒,但苗某向民警保证自己没有喝醉,还信誓旦旦地说:“我喝多了我能不知道吗?”。紧接着,民警对苗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测试仪器上显示为115mg/100ml,已经远超出醉酒标准规定值,苗某当场傻眼。
由于驾驶员苗某涉嫌醉酒驾车,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认定其饮酒驾驶后,便将其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医院抽血化验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144.86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编辑:hefan
上一篇:
崇阳一砂场去年发生安全事故 5名责任人被判刑
下一篇:
两货车相撞一司机被困 六名消防员开展紧急救援